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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猜我還滿久沒有寫抱怨文,不過既然心血來潮,那就來亂談一下好了。

基於某些理由,我做了一些小生意賺生活費,做這個東西固然是我滿重要的收入,但也是基於很強烈的興趣和使命感才去做的,所以我一直都是以交朋友的心態來面對每一個加我msn、要討論棒球相關事務的人,無論這個人是圓的扁的、有沒有機會成為客戶。

錢當然很重要,特別是對於我這種窮鬼來說;但如果只為了錢,我實在沒必要做這個來消磨自己的時間和熱情。

所以很多事情,這個行業的事情,別人不敢講,我敢;別人會遮羞的地方,我不會。我不勸敗,我希望能把東西介紹清楚、事情講明白,讓人能夠清楚了解關於物品的事實,再來自己判斷我的東西值不值得買,就算真的不適合,能聊的來才是最重要的。

然後遇到某人,結結實實的幫我上了一課:該做生意人的時候還是要做,不要以為人家都把你當朋友;謹守生意的底線,不要太誠實,誠實不一定是上策而且人家也不一定相信。

說真的,某人,我真該感謝你;再這個階段就遇到你這樣的客戶,而不是稍早剛起步的時候(搞不好受不了打擊)、或是稍晚真的有什麼成就的時候(搞不好對名聲有什麼特別的負面影響),對我來說真該說是一個適合的受教的時機。

只是我很好奇,你基於什麼立場、邏輯、或是想法,現在來跟我說:我想說上次那件事"對我來說"過了就過了...希望大家還是可以當好朋友啦...

我只能說,你這樣的朋友我交不起;我對朋友的定義很鬆散,但最基本的就是互信,你當初要用那種態度和方式對待我、我對你說的話,現在來跟我說朋友,好像有點奇怪;我基於我的職業道德,能說的都說了、不能說的也說了一些,能幫你的我都幫了,不該做的我也幫你做了,如果我無法取信於你,那我也不曉得,到底可以當什麼好朋友耶。

不過,從這次經驗當中,我學到很多,我知道了不是什麼人都可以當朋友,不是什麼話都可以講,什麼忙都可以幫,最重要的就是,不要太快相信別人、覺得對方把你也當朋友,即便這個人可能跟你有什麼了不起的淵源。

做商人,我也會呀。是不為也,非不能也,我不過是希望開開心心的做著玩而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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